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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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涂茨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6089G磋

公布日期 : 2020-06-10

致: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涂茨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89G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00万元/年;45.00万元/三年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5日止

六、项目概况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涂茨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1项

服务范围内的鼠、蚊、蝇、蟑螂等四害杀灭服务。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终止。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告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7日17:00止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邀请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0年06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06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06月22日15: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22日15: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5、供应商电子备份文件和纸质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0621日(含)17: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收件人:周旭坤  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拟在2020062117:00之后,2020062215: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收件人:周旭坤   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13586623320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供应商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若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则须与其他人员保持至少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6、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7、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条内容废止。

8、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地址:象山县涂茨镇金鸡路5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68212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周旭坤、王莹巧、张嘉城、朱贤东、孔晖、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6203、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557

、财务信息: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