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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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教育中心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YZ-GCZB-2020136

公布日期 : 2020-06-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教育中心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筹)(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宁波市鄞州区。

模:改造面积约为3394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7747.02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3.9万元。

围:无障碍电梯5客货梯1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等。

分:1个标段。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期:交货期为接业主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安装及验收工期:2个月,并满足装修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1.3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制造)(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4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安装)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许可的,代理商作为牵头人可以联合电梯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拒绝其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1.5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1.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牵头人须具备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4 其他要求:  /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14日9时3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电子投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人:方工

  电话:0574-87439051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人:梁慧强 林申杰 张龙锋 夏巍 徐军 王燕

  电话:0574-87425571 邮箱:634008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