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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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国资国企“提质增效”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项目(第二次重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3325G

公布日期 : 2021-03-02

项目概况:

海曙区国资国企“提质增效”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项目(第二次重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12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T001CBNB-20203325G

项目名称:海曙区国资国企“提质增效”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项目(第二次重发)

预算金额(元):55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通过全方位调研、系统性分析,对海曙区国资国企“提质增效”中长期改革发展进行规划,根据具体内容要求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本项目分为三个服务对象:1)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服务内容:财务模型测算和国资中心及下属企业战略规划,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类成果报告约10份。本项服务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00000.00元;2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服务内容:专项审计建议服务和风控梳理及固化服务,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类成果报告约13份。本项服务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3)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服务内容:专项审计建议服务和风控梳理及固化服务,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类成果报告约13份。本项服务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3、本项目选择一家成交单位提供全部服务,合同分别与三个服务对象单独签署。实施专项审计建议服务和风控梳理及固化服务需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的单位实施,如成交单位不具有,允许分包。合同签订前需将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交由采购人备案确认。未备案或未确认的不得实施专项审计建议服务和风控梳理及固化服务,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备注:竞争性磋商;自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一,2021629前完成所有成果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02日至202103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 ,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0312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10312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0311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拟在2021031116:00之后,2021031212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收件人:张龙锋 联系方式:0574-87425139/17858959657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634008566@qq.com 7、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8、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9、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条内容废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址: 宁波市海曙区天之海大厦4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2281

质疑联系人: 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8719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龙锋、徐军、高书焓、陈露、林申杰、梁慧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9/0574-88090336 

质疑联系人:夏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真:/             

  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