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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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3151

公布日期 : 2016-08-25

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由宁波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甬发改审批函【2016316号)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建设规模:横溪水库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主要由输水隧道、输水钢管、加压泵站及附属建筑物组成。输水线路总长3.86km,其中隧道长3.3km,管道长0.56km。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正常供水规模为8万m3/d,设计规模为20万m3/d。

2.3工程投资额:约1.428亿

2.4招标范围: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批复内容所含的工程类(含隧洞、管道、建筑等内容)、货物类(含机电采购等内容)、服务类(含监理、检测等内容)等为本工程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合法注册,具有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自201171日至今承担过中标金额在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确认金额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相应的代理合同(或协议),②相应服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③服务项目初步设计批复,④业主证明。业绩以上述四项资料进行确认。

注:1、水利项目是泛指水利枢纽建筑物(含引水工程中的水源工程)、引水工程、堤防工程、围垦工程、河道整治以及单项建筑物(如泵站、水闸)等。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按甬水建[2007]22号和甬水建[2007]44号文确认)。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正在公示且正被限制投标时间的不良行为。 

(3)2011年81日至今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915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组织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并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252016年91416:00时(北京时间,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叁佰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50670088993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914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20140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6年9201400,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8. 招标公告的发布

8.1发布公告的时间:2016年825

8.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宁波市水利局网站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锦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1901、1902室

人:张亮、王银、夏巍、徐军、徐承

   话:0574-87425408/88090213

   真:0574-87425386

 

 

招标监督机构: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