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合唱教学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1213(重)

公布日期 : 2016-11-17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合唱教学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的委托,就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合唱教学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CBNB-20161213(重)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数量、预算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简要技术要求

1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合唱教学与实训室设备

1批

28万元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以上材料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磋商小组对资格进行评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11月 17 日至 2016年11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6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6年 11月 25 日16:3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 11月 28 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 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 11月28 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128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4-87991204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娜、徐梦蓉;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供应商应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1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