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海县梅桥医院一期工程遮阳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1049

公布日期 : 2017-05-12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海县国资局批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海县梅桥医院一期工程遮阳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104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海县梅桥医院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宁海县梅桥医院一期工程

遮阳设备采购与安装

1

布帘、卷帘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上述制造商、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遮阳设备或窗帘”的相关内容(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非宁波地区工商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宁波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在宁波地区有经投标人授权的售后服务单位,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和售后服务单位间的授权书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61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5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514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74-6525834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娜、徐梦蓉、李艳、单琛耘、杨未、王鸯鸯、邬力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512日至2017年5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