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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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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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第一医院车牌识别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6144G磋

公布日期 : 2017-05-16

宁海县第一医院车牌识别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第一医院的委托,就车牌识别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6144G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宁海县第一医院车牌识别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用

四、采购预算:18万元

五、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数量

子包

货物名称

数量

车牌识别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制造厂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以上材料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磋商小组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响应文件中请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 2017年5月23日下午17:00,上午: 8:30-11: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5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24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议室(宁海县天广路1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5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议室(宁海县天广路12号)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一、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6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第一医院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42号

联系人:朱少华

电话:0574-65578389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系人:王近娜、张嘉城、叶陆英、王莹巧、周旭坤、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70、87425571传真:0574-87425373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磋商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