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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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海县强蛟镇横山岛民宿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6196

公布日期 : 2017-07-18

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海县强蛟镇横山岛民宿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海县国资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强蛟镇横山岛民宿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619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业主自用

四、采购内容及数

子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宁海县强蛟镇横山岛民宿空调系统设备

1批

冷量调节能力10%~10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所投VRF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VRF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及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17年8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0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0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

联  系  人:葛昕

电      话:13968333999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编:315199    

代理联系人:王近娜、周旭坤、王莹巧、梁慧强、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83、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

(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