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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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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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1号馆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83015

公布日期 : 2018-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1号馆项目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备[201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所需的2套常用功率≥1200KW,1套常用功率≥800KW,1套常用功率≥18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的深化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设备资料等相关文件的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须派一名项目负责人);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查询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联合体中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联合体视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8年2月17日17: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2月2日   到 2018年2月23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15万元}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64971215544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227 09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574-87990593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 史维祺 

电  话: 13586696542

传  真: 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