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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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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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式垃圾压缩机箱体更换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6028G磋

公布日期 : 2020-04-24

致: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垂直式垃圾压缩机箱体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2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00万元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00424日至20200428日止

六、项目概况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垂直式垃圾压缩机箱体更换

2台

垃圾压缩机的配套垃圾压缩贮存箱(箱体尺寸(长×宽×高):5800mm×2070mm×1600mm)等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告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0年0424日至2020年043017:00止。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邀请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2020年51514: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0年51514:0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515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51514: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1514: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5、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磋商小组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磋商小组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条内容废止。

9、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三、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27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501192

质疑答复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50271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莹巧、周旭坤、张嘉城、朱贤东、翁可欣、孔晖、王近娜

联系电话:0574-874255838742620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十五、财务信息:

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310101220000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