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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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206057G

公布日期 : 2020-0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就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5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本章六、项目概况”。

五、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0601日至20200608日止

六、项目概况:

子包号

服务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

提供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的安全保卫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接待及会务服务、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日常综合性的后勤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70.00万元/年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0年0601日至2020年0608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062309: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062309:3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注:供应商委派的代表须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在完成备份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若疫情结束,供应商无须离开)。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0623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0623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0623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注: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建议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失效)。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5、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条内容废止。

7、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兴宁东路7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1586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周旭坤、王莹巧、孔晖、张嘉城、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6203、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