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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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4号线变电专业主所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维保委外)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YY00-ZTB-WW-2301

公布日期 : 2023-07-21

招标编号:YY00-ZTB-WW-23018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4号线变电专业主所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维保委外)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4号线变电专业主所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维保委外)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负责1-4号线全线运营工作。1-4号线已开通线路全长约157km,共包含105座车站。轨道交通作为城市电网的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系统中的每一座主变电所均要求两路独立的进线电源,每路进线电源的容量应满足所内全部一级、二级负荷需求;两路电源进线和两台变压器同时分列运行,互为备用,承载各自供电分区内的用电负荷,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需求。

轨道交通主变电所接收城市电网提供的高压电源,经降压后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提供中压电源,供电系统采用110/35kV 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本项目1-4号线全线共设主变电所8座,分别为望春主所(1号线)、樱花主所(1、3号线共用)、岩河主所(1号线)、夏禹主所(2、4号线共用)、双桥主所(2、3、5号线共用)、蒋家主所(3号线)、谢家主所(4号线)、甬兴主所(4、5号线共用),主变电所均有设置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4号线变电专业主所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维保委外),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维保服务期限自合同正式执行之日起为期3年,分为三个阶段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第一阶段为双桥主所、夏禹主所、蒋家主所,预计进场时间为2023年10月,维保服务至2026年10月,共计36个月

第二阶段为谢家主所、甬兴主所,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6月,维保服务至2026年10月,共计16个月

第三阶段为望春主所、樱花主所、岩河主所,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7月,维保服务至2026年10月,共计15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电气类或供电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249:00至2023年814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728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817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817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http://www.nbmetro.com/)、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bbidding.com/)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人:王炉丹

     话:0574-891601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人:汪淑莉、江明、杨未、单琛耘孔晖

           话:0574-87425381/0574-874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