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城管通等终端租赁定点单位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 : 2015-09-26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城管通等终端租赁定点单位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CBNB-20152239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城管通等终端租赁定点单位服务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17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26日
五、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四综合评分表”中
原为:
单位综合实力 |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2015年6月底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单位2014、2015年度荣誉证书(权威部门颁发)进行评议。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或差得0-1分 |
3 |
现更正为:
单位综合实力 |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2015年6月底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单位2012、2013、2014年度荣誉证书(权威部门颁发)进行评议。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或差得0-1分 |
3 |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三、技术要求表中,城管通、考评通技术参数中原为:“(9)电池容量:不低于2500mAh,可拆卸终端配置两块备用电池,不可拆卸终端配备移动电源”,
现更正为:“(9)电池容量:不低于2500mAh,可拆卸终端配置两块备用电池,不可拆卸终端配备移动电源(移动电源电池容量不小于8000mAh)”。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三、技术要求表中,处置通、执法通技术参数中原为:“(9)电池容量:不低于2500mAh,可拆卸终端配置两块备用电池,不可拆卸终端配备移动电源”,
现更正为:“(9)电池容量:不低于2500mAh,可拆卸终端配置两块备用电池,不可拆卸终端配备移动电源(移动电源电池容量不小于8000mAh)”。
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三、技术要求表中,指挥通技术参数中
①原为:“ (7)分辨率:不低于2560x1600像素”,现更正为:“ (7)分辨率:不低于1920 x1200像素”,
②原为:“(8)摄像头:不低于1000万像素的内置摄像头,支持录像和播放功能,内置闪光灯”, 现更正为:“(8)摄像头:不低于800万像素的内置摄像头,支持录像和播放功能,内置闪光灯”,
③原为:“ (9)电池容量:不低于6000mAh,配置备用电池或移动电源”,现更正为:“(9)电池容量:不低于4800mAh,配置移动电源(移动电源电池容量不小于8000mAh)”。
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三、技术要求表中,单兵技术参数中
①原为:“(12)需提供功能完善的OCX控件和二次开发的SDK包,支持接入智慧城管统一视频监控平台”。
现更正为:“①.(12)需提供功能完善的OCX控件和二次开发的SDK包,支持接入智慧城管统一视频监控平台,提供安装服务,②.增加推荐品牌:海康、大华、创世”。
6.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三、技术要求表中,车载视频技术参数中原为:“(10)需提供功能完善的OCX控件和二次开发的SDK包,支持接入智慧城管统一视频监控平台”。
现更正为:“①.(10)需提供功能完善的OCX控件和二次开发的SDK包,支持接入智慧城管统一视频监控平台,提供安装服务,提供车辆年检时拆装服务,②.增加推荐品牌:海康、大华、创世”。
7.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三、技术要求表中,车载定位终端技术参数中现增加“①.(13)支持接入智慧城管统一定位平台,提供安装服务,②.增加推荐品牌:华强、赛格、国脉”。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10月9日14:3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15年10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9.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10月8 日16:00(北京时间)前”,现更正为:“2015年10月10 日16:00(北京时间)前”。
其他事项不变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陈健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