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江东区社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2113G

公布日期 : 2016-0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江东区采购办批准,现就江东区社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2113G(交易登记号:JDZFCG-ZD2016-031)

二、公告期限: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5日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采购预算

1

江东区社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4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特定条件:

5.2.1、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2.2、投标人具备省安防技术防范资信叁级(含)以上资质;

5.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自20135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应于2016527日前,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单位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单位逾期未提交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6年5 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00 ;下午13:30-16:00 。

    6.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87425386

6.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6.4.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4.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7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娜 0574-8809009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8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宁波市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南侧楼梯进入),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8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宁波市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南侧楼梯进入),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

联系人:孙继东  

联系方式:81985199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99号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勇  陈健  方芸  史维 印莹  蒋海佳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87425383

传真:0574-87425467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本公告与招标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