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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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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南部商务区一期核心地块(Ⅰ区、Ⅱ区、Ⅲ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时间 : 2008-10-27

宁波南部商务区一期核心地块(Ⅰ区、Ⅱ区、Ⅲ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CBNB-20080050)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投标商:
一、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19.1条调整为:“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并签到,授权代表必须另行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为无效标”。(如未提供“宁波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或有效公证件”的不作无效标处理。)
 2、开标时,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到场,项目经理未按时到场或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均作为无效标处理。(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无在建项目的情况说明。)
 3、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清单中“Ⅰ区(4#、6#楼)、Ⅱ区地下室、Ⅲ公园及地下室综合管线工程”“Ⅰ区(除4#、6#楼)综合管线工程”报价表,修改表格见附件1-1、附件1-2。取消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1”和“格式4:投标分项报价表2”,其修改后的报价表见附件2。
4如因功能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院统一出设计变更单,经监理公司和招标人确
认后调整的项目,调整方法见附件3。
 5、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6、原招标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系统因归广电主管部门直接施工,所以该部分工程不再属
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原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出入,以本条款为准。原工程量清单中有线电视系统相关工程量全部取消。因上述原因,本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2314万元人民币。
    7、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授权书,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但中标
人在设备采购前必须提供给发包人。
8、            由于招标文件修改,故开标时间延期至2008年11月12日9:30分,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开标前两天)改为在2008年11月10日16:00分前必须打入鄞州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账户。
二、         有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答复
1、对招标文件中辅材线缆未提供备选品牌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国
家规范自主选择相应的材料。
2、安防1是指Ⅰ区1#楼、3#楼酒店部分的安防系统,由于该部分安防功能要求高,故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与安防2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推荐品牌进行报价。
3、BA系统点表详见附件4。
4、在清单里的部分推荐品牌有“()”为笔误,无任何含义。
5、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内容(除有线电视系统外)和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量,招标人将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总价为不变总价。
    6、 “网络设备、会议系统、LED大屏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但该部分的综合管线包
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7、投标文件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若有图纸允许使用A3纸。
8、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密封。
9、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密封方式为统一放入商务标密封。
10、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为满足总包施工进度。
11、          安防系统中红外半球摄像机修改为彩转黑半球摄像机,其技术参数为:1/3寸
SuperHAD CCD,540线,彩转黑,自动光圈;最低照度:0.55Lx  彩色/0.05Lx黑白。
12、          UPS系统中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参数要求的后备时间,
UPS的电池数量由各投标人自行核定。
13、中央集成系统集成接口功能说明详见附件5。
14、投标人可以从推荐的备选品牌中,任选一品牌来进行投标,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
的技术要求。
以上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