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11500
公布日期 : 2021-08-12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鼓风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1150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简要技术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鼓风机 | 1套 | 详见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 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 :李小姐;联系电话:88090098,传真: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支付宝或个人付款。
本项目支持网上购买标书,购买地址链接:https://dwz.cn/BzVsB93Q。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2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厅开标室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厅开标室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8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4-565860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戴蓓霞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87425387
传真:0574-87425386
监管部门: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6665075
综合监督部门:宁波监察局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 电 话:0574-86665913
十一:特别说明
1、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联系人:杨未,联系方式0574-87425382。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062394@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16:00。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