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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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联合装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11106

公布日期 : 2011-10-21

                  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联合装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联合装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甬发改备[201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联合装置工程(含配套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10万吨/年碳酸二苯酯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8亿元 本项目为:10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联合装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化学工程EPC总承包业绩;2008~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08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1年10月28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3.4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0月21日至 2011 年 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1号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1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地点:宁波市镇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邮编:315204  
联系人:许义  
电话: 13515846061  
传真: 0574-86656652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雅戈尔大道1号B座110室  
邮编:315153  
联系人:徐承、赵娜  
电话:0574-87425387、87425381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