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及换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 : 2026-01-14
一、内容:
1.第四部分评标方法“评分标准: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食堂副食品原材料配送”中“业绩”原为:“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年度配送金额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年度配送金额的证明材料或发票佐证材料并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现更正为:“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年度配送金额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金额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为发票,需提供发票清单,发票清单内容需体现合同甲方名称、发票金额、发票开具时间及合计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 519 号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联 系 人: 陈俊、吕勇
电 话: 0574-88099683
电子邮件: 3686781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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