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时间 : 2018-03-01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度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度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BNB-20186009,交易登记号:N3302010000003768001)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16页,评分标准中第1条:
原为 |
现修改为 |
1.投标人生产综合实力(2分):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期间给水衬塑复合钢管内衬原材料聚乙烯(PE)采购量情况,以投标文件所附的发票为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排名第二的得1.5分,排名三的得1分,排名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若出现排名并列,不影响后序得分,如第二名并列两名,则两家均得1.5分,排名次之的为第三名得1分;由此类推)。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清晰并可辨别相关信息)并且发票中购买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开标时携带发票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2分):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期间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销售情况,以投标文件所附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销售情况表》和发票复印件为准,以销售总金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排名第二的得1.5分,排名三的得1分,排名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若出现排名并列,不影响后序得分,如第二名并列两名,则两家均得1.5分,排名次之的为第三名得1分;由此类推)。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清晰并可辨别相关信息)并且发票中必须包含钢塑复合管或钢塑复合管管件内容,否则不得分。 |
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新增《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销售情况表》 ,并放入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格式10: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销售情况表格式: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销售情况表
序号 |
开票时间 |
发票金额 |
对应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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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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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投标人附相应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提供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虚假投标,中标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且将被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原为:2018年03月01日16:00时;
现修改为:2018年03月13日16: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原为:2018年03月06日09时30分;
现修改为:2018年03月16日09时30分。
5、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