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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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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采购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项目重新启动采购活动的公告

时间 : 2020-03-24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采购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项目重新启动采购活动的公告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044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采购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8日

四、暂停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31

五、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24

六、重新启动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采购文件费用不作收取原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现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删除采购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2、增加条款“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41409:30

4、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1)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宣读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4)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进行唱标;(5)宣布最终评审结果。

6、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7、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362216499@qq.com

8、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9、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10、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11、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如有再次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惠风东路258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9549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承、张亮、王鸯鸯、李艳

联系电话:0574-87425387、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