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及5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时间 : 2021-07-05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 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 0 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 1项)
1、招标文件第188页
“注: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偿付能力状况表及经营状况,经营状况应包括保费收入及其增长率、赔款支出及其变动率、经营利润等。(提供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中需包含上表各项数据出处。)”
修改为:
“注: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偿付能力状况表及经营状况,经营状况应包括保费收入及其增长率、赔款支出及其变动率、经营利润等。(提供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中需包含上表各项数据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