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港强公司杭甬运河宁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业务外包项目 更正公告
时间 : 2023-11-16
一、项目编号:GQ-FW-2023-10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港强公司杭甬运河宁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业务外包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五、更正公告内容:
1、详见下表: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格条件的规定:(6) | 投标人需自有船舶1艘,且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具备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适航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删除其中“适航证书”。即“投标人需自有船舶1艘,且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具备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投标人应确保其有权代表船舶签订《杭甬运河宁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业务外包协议》,若因投标人违反此保证导致招标人受损的,则投标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必须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适航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船员证书及海事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如投标人证件不能被海事、航管等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 删除其中“适航证书”。即“投标人应确保其有权代表船舶签订《杭甬运河宁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业务外包协议》,若因投标人违反此保证导致招标人受损的,则投标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必须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船员证书及海事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如投标人证件不能被海事、航管等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 |
乙方应确保其有权代表船舶签订此合同,若因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甲方受损的,则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必须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适航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船员证书及海事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乙方在进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乙方证件不能被海事、航管等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删除其中“适航证书”。即“乙方应确保其有权代表船舶签订此合同,若因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甲方受损的,则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必须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船员证书及海事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乙方在进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乙方证件不能被海事、航管等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 2023年12月1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57号
联系人:胡家辉
电话:0574-2769596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戚鸿涛、张亮
联系电话:0574-87425273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