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移动应用平台(三期)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1210G

公布日期 : 2016-10-24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移动应用平台(三期)开发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移动应用平台(三期)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16121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4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标段

采购内容

主要采购需求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移动应用平台(三期)开发项目

移动办公客户端APP通过与现有OA系统对接,提供客户端的APP访问和事务处理,是原有应用系统的移动化延伸,由专线向无线的拓展,系统采用开放式设计,具备良好的应用无关性,实现“一站式”移动化建设。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在浙江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 2016年10月31日16:00,上午; 9:00-11:00  ;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3.售价:磋商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支付宝或个人付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6年11月3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1月4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11月4日14:00 (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人联系人:应先生,电话:0574- 8702212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杨未、李艳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供应商应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补充说明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