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洞桥镇人民政府采购污水管道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1152G

公布日期 : 2016-10-26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洞桥镇人民政府采购污水管道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1152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公用

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招标项目性质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内容

污水管道检测

一批

250

洞桥污水管道检测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管道检测及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1026日至 201611217:00(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与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并将《投标报名函》传真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电话确认,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联系电话:0574-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李小姐 电话/传真:0574- 88090098

2.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1115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1117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11171400 (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进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章远路150号;

采购人联系人:忻工、潘工   电话:0574-88434836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单琛耘;

联系电话: 0574-88090150/87425381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