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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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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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1175

公布日期 : 2016-11-01

交易登记号:16GC08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含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内

项目规模:宁波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征求意见稿)的特别限值。

工程概算投资:33771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含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招标控制价的独立编制及审核、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跟踪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跟踪审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之日止(预计工程完工期为2019年6月底,具体以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根据《宁波市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甬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甬建价[2009]44号)的规定在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进甬分支机构备案手续;(投标文件中提供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备案证明);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前三年内无“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良行为纪录”(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最多由两位投标人组成)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结果反馈)表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18日16:00 (以招标代理人收件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投标人名称在查询期限内若有变更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原单位名称。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16: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 2016年11月18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叁佰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76666920429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堇山西路558号

联系人:  毛先生

电  话: 0574-27661883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人:杨未、单琛耘、李艳     

电  话:0574-87425382、88090150

传  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