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慈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水质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62340G

公布日期 : 2016-12-13

            磋商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慈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水质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16234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60 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工作内容

1

慈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水质监测项目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业主考核合格,并报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详见磋商文件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2.1、供应商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磋商响应文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计量认证证书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PH、氨氮(NH3-N)、高锰酸盐指数COMmn、溶解氧、总磷、透明度等监测项目

2.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监测(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磋商响应文中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实行资格后审。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竞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13日至 2016年1219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30-16:00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  李娜 电话:88090098  传真:87425386)。

    3.售价:每份300元(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2000 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6年122316:00(北京时间)前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娜0574-88090098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22614: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12261430(北京时间)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评标室五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联系人: 周主任

联系电话: 63009073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勇  陈健 方芸 史维 方巧飞 印莹 蒋海佳

联系电话:  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391;

十一、供应商应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