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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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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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和供水设施意外损坏公众责任险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6003

公布日期 : 2017-02-04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和供水设施意外损坏公众责任险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和供水设施意外损坏公众责任险项目已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服务期限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和供水设施意外损坏公众责任险项目(一)

承保车辆:82辆,具体清单见招标文件;

公众责任险区域:江北区、海曙区和镇海区;宁海县和奉化区(该两区域仅包含业主单位管辖的原水输水管道及隧道等,及其附属设施等)。

合同一年一签,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保险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和供水设施意外损坏公众责任险项目(二)

承保车辆:78辆,具体清单见招标文件;

公众责任险区域:鄞州区和北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在宁波地区的一级分支机构(投标人如以宁波一级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总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反之亦然);

3.2投标人获得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保险和公众责任险项目,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保险公司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含)以上,成立时间不短于5年(含),投标文件须提供保监会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复印件或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投标的为分公司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结果反馈)表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7年0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函》填写完整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各一份)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1903室业务六部),投标人名称在查询期限内若有变更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原单位名称。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7年02月04日至2017年02月21日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 )支付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 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 《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0574-87187966 陈工)。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子包一人民币壹万元整,子包二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子包一银行账号:385771287532

子包二银行账号:383171293202

5.2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业主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4-27878751

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153

      联 系 人:梁慧强  周旭坤  邓梅生  王近娜    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71   87425569  87425583

     传    真:0574-874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