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9座中转站高空除臭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6118G磋

公布日期 : 2017-05-17

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9座中转站高空除臭等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就9座中转站高空除臭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176118G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5.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服务期限

9座中转站高空除臭服务项目

一批

9座中转站高空除臭等服务项目用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需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9座中转站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4日下午16:00,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5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05月17日至2017年05月17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宁海县环城西路40号

联系人:严云娣

电话:0574-6550119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周旭坤、梁慧强、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389、87425583、87425571传真:0574-87425373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磋商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