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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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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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定点银行入围及其增值收益定点银行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3093

公布日期 : 2017-06-09

发布日期:2017年6月9日

根据《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基金(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象财库〔2015〕663号)和《关于〈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基金(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象财库〔2016〕514号)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的委托,对其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定点银行入围及其增值收益定点银行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定点银行入围及其增值收益定点银行招标

2、项目编号:CBNB-20173093

3入围内容及数量:

(1)入围内容:开户单位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六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由入围的六家银行为招标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款账户,由综合得分最高的两家银行作为其增值收益部分的定点存放银行,并提供相关服务。

(2)入围数量:本项目共入围6家银行。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象山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69日至20176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联系人:李小姐。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投标人应于201762716: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9、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62909:30之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62909:30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公开开标。

11、业务联系: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联系人:王会计

联系方式:0574-65778593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军、史维祺、张亮、徐承、夏巍

联系电话:0574-88090336、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

12、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招投标所有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