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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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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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4-874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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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点位资源租赁经营项目(重发)

项目编号 : CBNB-20171080

公布日期 : 2017-07-28

宁波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点位资源租赁经营项目(重发)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点位资源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项目于2017年7月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市国资委网站》、《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方网站》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网》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因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若本次招标只有二家有效投标单位则招标方式自动转成竞争性谈判,若本次招标只有一家有效投标单位则招标方式自动转成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CBNB-2017108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租赁经营期、招标范围

标段

采购内容

租赁经营期

招标范围

1

宁波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点位资源租赁经营

自户外广告点位建造完成、验收通过之日起至T1航站楼整体搬迁止(搬迁时间预计2019年年中,具体视T2航站楼施工建设情况而定)

宁波机场所拥有的机场路户外广告点位资源租赁经营:T1航站楼周边5个点位,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点位灯箱和LED屏的制作、安装(含土建基础)、后期灯箱和LED屏维护及广告点位资源的经营管理。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发布或经营(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投标人直接存在持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7月28 日至2017年8月 4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公司前台,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7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号行政楼2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在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号行政楼201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宁波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招标单位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574-8282549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赵娜、徐梦蓉、李艳、杨未、单琛耘、王鸯鸯、邬力

联系方式:0574-87425381、87425380、87425386(传真)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须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