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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度水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6133

公布日期 : 2017-09-04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度水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9月4日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年度水表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供货期: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供货期

1

DN20旋翼液封水表

暂估120000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0年生产经验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含)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生产经验时间、注册资本金均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出具合格的水表检测报告,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且为同类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2.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主办方必须为水表的制造商(制造商须满足2.2、2.3、2.4条要求);联合体成员存在控股关系(投标文件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联合体的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参与方,同时详细列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结果反馈)表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25日16:00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函》填写完整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均盖公章各一份)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六部),投标人名称在查询期限内若有变更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原单位名称。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到2017年9月25日16:00(北京时间,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300元。

3.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3.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3.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样品接收时间:2017年9月27日09:00-2017年9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D座

检测费用金额:人民币1220.00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检测费用缴款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附件:第一次样品检验说明”。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88370734493

特别提醒: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9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2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和延期,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请各投标人留意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联系电话:0574-27878700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慧强 周旭坤 王近娜 王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87425571 87425583  87425370

传真:0574-874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