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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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3210G

公布日期 : 2017-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321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东吴镇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

4.1服务内容: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

4.2服务期限: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第三年,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有新的变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3服务需求:东吴镇镇区道路保洁,绿化带/绿化隔离带保洁、绿化养护,路基保洁,建筑垃圾清理,沿线果壳箱清理及更换,牛皮廯清除,垃圾收集、清运及压缩站作业,公厕保洁,行政村保洁等内容。

4.4采购预算:人民币730万元/年。

4.5最高限价:人民币718万元/年。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保洁项及绿化养护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6.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7年9月30日16:00前缴纳标书费并致电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74-88090213、传真:0574-87425386)。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李娜 电话/传真:0574-88090098。

6.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4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9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确认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南路1号

联系人:冯科

联系电话:0574-88489215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银、张亮、史维祺、徐军、夏巍

联系电话:0574-87425408/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1、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2、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