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絮凝剂(PAM)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ZBDLPTCGZB-19-002(CBNB-20193136)

公布日期 : 2019-10-09

絮凝剂(PAM)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絮凝剂(PAM)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范围

暂定数量

供货期

最高限价

1

絮凝剂(PAM)

25吨(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5万元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2投标产品自2016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在规模10万吨/天及以上自来水厂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用户规模,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用户规模证明文件);

2.3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如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时,则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美国NSF认证或国际同类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认证证书及公正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翻译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报名)时间:2019年109日至2019年1016日(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3.2 发售(报名)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前台)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3.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10000.00

4.2投标人应于2019年1021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023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4-27878919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慧强张龙锋史维祺、徐军、王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87425571、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