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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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1098GC

公布日期 : 2020-03-20

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9】471号和【2019】5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宁波北站北侧,北邻规划防护绿化带、南至永茂西路、西至规划金钻路、东至规划灵芝路

建设规模: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项目土建规模15万m3/d,安装设备10万m3/d。

项目总投资:约11.95亿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1058万元。

计划工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930日历日内完成交工验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联合试运转、污泥接种及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指导运营(一年)、质量保修、出水水质达标等服务,包含水厂配套综合楼、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尾水排放管及因施工引起的赔偿费、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费、电费、加药费用和污泥处置费由招标人承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杯”,争创“钱江杯”;出水水质及其他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前,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其他要求

3.5.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5.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5.4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系统”里显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①宁波市内企业显示登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任一区域且保函信息在有效期内;

②宁波市外企业显示登记在宁波市区或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且保函信息在有效期内。

 3.5.5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6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且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202020-4-8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41309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陈建平

电话:0574-2788126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李艳

电话:0574-87425382  0574-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