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新造船舶物料采购项目(2021年9月-2022年12月)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11543

公布日期 : 2021-08-12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新造船舶物料采购项目(2021年9月-2022年12月)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ZJHG-WZ-2021-88(CBNB-2021154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入围家数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外贸五星红旗1868TEU集装箱船舶4艘(造船地点: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普陀区蚂蚁岛东海岸船厂)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内贸1000TEU集装箱船舶共4艘(造船地点: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工业园区)

共计8艘船舶2021年9月-2022年12月新造船舶物料供货资格及服务

详见2021年9月-2022年12月物料招标内容附件(按实际需要分批分船供船)

按合同

2家

本项目最高限价:3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地区具有自有仓库或长期租赁仓库(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自有仓库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发票、财务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 2021年8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附件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报名单。

特别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以及报名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1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人:李娜,电话:0574-88090098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2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昌乐路266号航运中心9025/902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2日09:30时在宁波市昌乐路266号航运中心9025/9026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戴蓓霞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    

传真:0574-87425386

招标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39层

联系电话:0574-87651295

联系人:胡先生

十、特别说明:

1、根据防疫要求,建议投标人通过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杨未,联系电话:15825550503。投标人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062394@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6:00。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舟山港集团招投标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