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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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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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PAM)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CBZJ-20221105

公布日期 : 2022-11-28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PAM)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ZJ-20221105(SHQZFCG2022-2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简要技术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暂估量)

供货期限

技术要求

1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M)

10

1年,20231月1日至20231231

详见技术需求

2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PAM)

1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若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规模5万吨/天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天及以上废水处理设施或3万吨/天及以上工业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PAM的供货业绩,供货时间要求不少于一年且使用良好,提供能体现规模、供货时间以及使用状况的用户证明以及供货合同复印件(若用户证明与供货合同中甲方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11月28日至202212月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 发售地点: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支付宝或个人付款

4. 本项目允许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网址:https://dwz.cn/iPsrPWfg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26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1号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月2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1号楼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8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4-5658603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张亮、戚鸿涛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   

传真:0574-87425386

监管部门: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4-86665075

综合监督部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电话:0574-89287974

十:特别说明

1、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联系人:杨未,联系方式0574-87425382。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062394@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00。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