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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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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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桥梁监测管理中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32184G

公布日期 : 2013-09-06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城市桥梁监测管理中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3218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承担对城市桥梁及相关设施的科学信息化监测管理,包括对市区多座重点桥梁进行在线监测集中式管理、对市管桥梁进行巡检养护信息化管理及安全预警等综合管理,并且可与智慧城管平台等多部门共享交通信息,进行联动管理,实现城市设施的智能化管理。

本次招标范围为市管桥梁的巡检养护综合管理平台及安全预警管理系统;城市重点桥梁的桥群集中式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本次主要针对七座重点桥梁建立完善在线监测和电子化人工巡检系统,七座桥梁为:庆丰桥、长丰桥、南翔桥(在建)、青林湾大桥、湾头大桥、外滩大桥、明州大桥。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项:标项一为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标项二为系统设计与实施咨询服务。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标项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两个标项进行投标(须分标编制投标文件),但只能中一个标项。

4.2标项一、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市管桥梁巡检养护综合管理平台、大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市管桥梁安全预警系统、实时监控系统、数据管理中心设计(不包含场内硬件建设)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4.2.1宁波市市管桥梁的巡检养护综合管理平台,内容包括:市管桥梁地理信息系统、桥梁基本信息数据库、巡检养护综合管理系统(包括电子人工巡检子系统)、日常桥梁管理工作系统。同时,建立电子化人工巡检体系,内容是对市管桥梁进行电子化人工巡检,对部分重要桥梁建立常规定期检测体系(建立检测坐标)。

4.2.2城市大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平台,内容包括:(一)大型桥梁监测系统补建,具体为:1.庆丰桥、长丰桥需新建安装桥梁监测系统;2.南翔桥仅需补建桥梁监测系统软件部分(包括部分硬件建设);3.青林湾大桥、湾头大桥、外滩大桥、明州大桥四座桥梁已由原桥梁建设单位安装监测系统,需完成已建监测系统的接入及兼容工作。(二)城市桥梁健康监测标准化建设,具体为:城市桥梁监测管理中心桥梁监测系统接入标准、接口设计及系统设计等。

4.2.3市管桥梁安全预警系统(重点对跨江桥梁发生船撞桥等突发事故及时预警)。

4.2.4市管桥梁实时监控系统设计,内容包括:(一)部分交通视频在线监控。(二)实现与智慧城管中心信息的共享。

4.2.5数据管理中心设计(不包含硬件建设),包括市管桥梁基本静态数据库、电子人工巡检及在线监测动态数据库、数据计算分析系统(包括建立初始基准计算模型、模型修正计算指引等),以及可考虑云计算平台方案。

4.2.6宁波市城市桥梁监测管理中心项目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系统关键成套技术研究方案,主要内容可包括但不仅限于:数据传输、接口转换需求分析报告,城市桥群在线监测技术,城市桥群科学化巡检养管成套技术,安全评估及智能辅助决策子系统,桥梁安全预警研究,其他桥梁或重要设施监测系统接入的兼容性及扩展性方案等。

4.2.7计划工期为:系统设计开发时间为  6个 月,系统试运行时间不少于  6个 月,系统维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  5  年。

4.3标项二、系统设计与实施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系统设计与实施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及系统实施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特定条件:

5.2.1标项一、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投标人特定条件

(1)具备特大桥梁甲级设计资质;

(2)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标项一投标人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必须具有特大桥梁甲级设计资质,且联合体中负责软件开发与设计的一方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5.2.2标项二、系统设计与实施咨询服务投标人特定条件

(1)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独立完成过国内主跨跨径在300m及以上的斜拉桥或拱桥,或者主跨在800m及以上的悬索桥或主跨在280m及以上的自锚式悬索桥桥梁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的业绩。

5.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3 年9月6日至 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财务室        联系人:颜亦画     联系电话:88090098

6.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2)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3)标项一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特大桥梁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4)标项二投标人提供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独立完成过国内主跨跨径在380m及以上的斜拉桥或拱桥,或者主跨在800m及以上的悬索桥或主跨在280m及以上的自锚式悬索桥桥梁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的咨询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及业主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标项二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26 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会计0574-8742537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27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27日9:30 时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勇  方芸 陈健 李艳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