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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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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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56216G

公布日期 : 2015-09-28

宁海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5621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子包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原子荧光光度计

具备化学气相发生气液分离装置;气液分离效果显著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 年9月28日至 201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4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20日09:2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20日09:20 时(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南路37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57923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梁慧强、邓梅生、王璐、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70、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