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凝剂(PAM)采购项目(重招)补充公告
时间 : 2019-11-14
絮凝剂(PAM)采购项目(重招)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絮凝剂(PAM)采购项目(重招)【ZBDLPTCGZB-19-002(CBNB-20193136)】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合格的投标人”中第2.3条修改如下:
原为 | 现修改为 |
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如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时,则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美国NSF认证或国际同类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认证证书及公正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翻译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招标文件的获取”第3.1条修改如下:
原为 | 现修改为 |
发售(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6日。 | 发售(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1月18日。 |
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如下:
原为 | 现修改为 |
2019年1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 2019年11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
4、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投标保证金”中第4.2条部分修改如下:
原为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保证金。 |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保证金。 |
5、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四、上机试验”中上机时间部分修改如下:
原为 | 现修改为 |
3、投标人免费提供样品(不得超过2种型号,每种25Kg)进行上机预试验,试验完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推荐其中一种型号,并免费提供50Kg样品作正式试验取得相关参数(时间暂定11月13日-11月14日),正式试验阶段数据由招标人填写到试验证明表上。 | 3、投标人免费提供样品(不得超过2种型号,每种25Kg)进行上机预试验(11月16日前完成),试验完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推荐其中一种型号,并免费提供50Kg样品作正式试验取得相关参数(时间暂定11月17日-11月27日),正式试验阶段数据由招标人填写到试验证明表上。 |
6、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7、其他内容不变!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74-27878919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慧强、张龙锋、史维祺、徐军、王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87425571、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