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度宁海县城区公共环境除四害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公告
时间 : 2015-02-13
招标文件更改公告
各投标人:
2015-2017年度宁海县城区公共环境除四害项目(招标编号:CBNB-20151033G),因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价格分) |
先修改为 |
修改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价格分) | ||
价格分 30 分 |
基准价=合格投标中的最低价。基准价得满分。 投标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30。 (价格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不含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0万元)为无效报价;投标价低于有效报价平均价的20%的价格分为15分,且不计入基准价的计算。 |
价格分 30 分 |
基准价=合格投标中的最低价。基准价得满分。 投标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30。对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给予6%的报价扣除。 (价格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不含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0万元)为无效报价;投标价低于有效报价平均价的20%的价格分为15分,且不计入基准价的计算。 | |
投标文件中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声明函》。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