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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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BNB-20161086G
公布日期 : 2016-06-08
宁海县公办学校食堂学生餐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 2016年 6 月 8 日
1.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宁海县公办学校食堂学生餐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入围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招标内容、入围家数、服务期限及定点采购范围
品目 |
招标内容 |
入围家数 |
服务期限 |
定点采购范围 |
一 |
宁海县公办学校食堂学生餐食品原材料(粮油类)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入围 |
3家 |
服务期限合计3年(自2016.9.1至2019.7.5),入围协议为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入围协议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宁海县公办学校(宁海县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参与管理的民办学校)食堂学生餐所需的大米、食用油、面粉 |
二 |
宁海县公办学校食堂学生餐食品原材料(非粮油类)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入围 |
6家 |
服务期限合计3年(自2016.9.1至2019.7.5),入围协议为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入围协议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宁海县公办学校(宁海县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参与管理的民办学校)食堂学生餐所需的鲜猪肉和蛋类、鲜蔬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含冷冻水产品)、佐料类、水果面点类、其他类(除以上种类外的其他食品) |
3.合格的投标人
3.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品目一:
(1)投标人须2016年1月1日前在宁波市范围内注册或在宁波市范围内有注册的分公司(外地企业允许授权其在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的分公司前来投标,成立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或销售粮、油、面粉的经营范围)和税务登记证(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外地企业授权其宁波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委托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愿放弃现有的与宁海县公办学校(含公办参与管理的民办学校)及学校食堂托管企业签订的食堂食品原材料(粮油类)定点采购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品目二:
(1)投标人须2016年1月1日前在宁波市范围内注册或在宁波市范围内有注册的分公司(外地企业允许授权其在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的分公司前来投标,成立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要配送的食品)和税务登记证(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外地企业授权其宁波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委托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m2,冷藏(冷冻)体积不少于100 m3(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场所相应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冷藏(冷冻)体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愿放弃现有的与宁海县公办学校(含公办参与管理的民办学校)及学校食堂托管企业签订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非粮油类)定点采购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发售(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6日16:00(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发售(报名)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品目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支付宝付款和个人汇款)。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含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每品目伍万元整。只接收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6月27日下午16点以前缴纳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帐号:31010122000005488)。财务联系方式:李小姐,0574-88090098。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8.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9.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1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本次招标信息发布在: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bbidding.com)
12.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3.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招标人:宁海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596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199
电 话:0574-87425381、88090150
传 真:0574-87425386
联 系 人:赵娜、单琛耘
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005488
注: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
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