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66256G
公布日期 : 2016-09-09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规定,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海县区域卫生信息化云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625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建设周期 |
1 |
宁海县区域卫生信息化云平台系统建设 |
一批 |
三年内完成建设,五年内通过评级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特定要求:
5.2.1、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6.1 发售时间:2016年9月9日至 2016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6.3售价:每份为4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附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有关资金请汇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26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29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29日14:00时(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3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第一医院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兴宁中路75号
联系人:冯科
联系电话:0574- 6557835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叶陆英、梁慧强、邓梅生、王 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70/87425583/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005488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65265668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