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2016NBHSWT179(CBNB-20166255G)
公布日期 : 2016-10-1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区域道路保洁服务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6NBHSWT179(CBNB-2016625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鼓楼街道片区道路保洁服务承包项目
四、服务内容、期限及最高限价: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采购单位 |
1 |
鼓楼街道片区道路保洁服务 |
3年 |
719.27万元/年 |
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
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保洁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需承诺:原在该项目从事保洁作业的人员,在人员自愿的前提下全员接收原作业人员,且待遇不降。作业人员不愿去中标单位的,由该项目原作业单位负责分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7日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0.00元整。
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179”(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帐号:82160120111034042,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cbbidding.com)。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蓝天路232号
联系人:冯科
电 话:0574-87103135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1903室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叶陆英、梁慧强、邓梅生、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70、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