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61176G
公布日期 : 2016-12-27
鄞州区长丰新建河道水质治理养护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长丰新建河道水质治理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117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告期限:公开招标、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4日
四、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采购预算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三年) (最高限价) |
一 |
鄞州区长丰新建河道水质治理养护 |
总期限合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2年,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人在上1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养护水域长度约1100m,养护水域面积22000m2,详见招标需求 |
224.4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特定条件:
5.2.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河道治理和养护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2.2、投标人需具有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范围:水污染治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正式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前2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可用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代替;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6年12 月 27 日至 2017年 1 月 4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2.1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报名并提交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缴纳标书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6.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购买招标文件。
6.2.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6.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范围:水污染治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6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电话: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 月 17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 月17日0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4-87428206;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樟溪北路666号;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李艳;
地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8090157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的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2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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