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2024G
公布日期 : 2017-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镇海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镇海看守所食堂食品原材料(粮油类)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入围项目(重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202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定点采购范围 |
采购预算 |
1 |
镇海区看守所食堂食品原材料(粮油类)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入围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宁波市区镇海看守所食堂所需的大米、食用油 |
22万元/年 |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具有预包装食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中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时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 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400元人民币(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
投标人应于2017 年3月7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等(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三楼(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3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三楼(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委托单位: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山路4号
联系方式:0574-8663502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勇 方芸 陈健 史维 方巧飞 印莹 蒋海佳
联系电话: 0574-88090063 传真:0574-87425391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