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1030G
公布日期 : 2017-03-02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高桥镇人民政府采购污水管道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7NBHSWT016 (CBNB-2017103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采购单位
序 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一 |
污水管道检测 |
总期限为三年。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合计2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三年750万元 |
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管道检测或相关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时间: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9日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现场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元整。
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016 ”(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14: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帐号:821601201110340420001,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3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3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cbbidding.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文化路1号
联系人:卓老师 电话:0574-88386101;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单琛耘;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电话: 0574-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