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6048G(重)
公布日期 : 2017-04-06
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东钱湖工业区雨污水管道养护、疏通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4月6日
经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东钱湖工业区雨污水管道养护、疏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编号:CBNB-20176048G(重)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
数量 |
1 |
东钱湖工业区雨污水管道及窨井养护、疏通服务 |
3年,合同须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 |
东钱湖工业区雨污水管道养护、疏通服务 |
约18公里 |
2 |
养护实施前清掏服务 |
9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通过 |
养护实施前清掏服务 |
/ |
*三、合格供应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市政养护、市政设施养护、市政管道养护、市政排水管道养护、管道修复、管道维修” 中的任何一项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前台)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7年4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银行账号:3901150229000126725
开户银行:工行宁波东钱湖支行
汇款底单必须备注:DQHZFCG20171008G(本项目交易登记号),切记!
联系电话:0574-83013242。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八、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逾期送达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一、业务咨询
采 购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安石路699号
联 系 人:忻工
电 话:0574-88371756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 系 人:王近娜、梁慧强、王莹巧、邓梅生、王燕
电 话:0574- 87425571 87425570 87425583 传 真:0574-87425373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的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