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6108G磋
公布日期 : 2017-05-09
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
中山桥、正学桥、颜公河10号桥结构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中山桥、正学桥、颜公河10号桥结构检测服务用
四、采购预算:27.0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桥梁数量 |
工期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中山桥、正学桥、颜公河10号桥结构检测服务 |
3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
安排技术状况及荷载试验检测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括市政桥梁检测),且具有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以上要求的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如为浙江省外检测机构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省外检测机构经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桥梁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开标日前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9日至 2017年5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4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9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中路127号
联系人:洪涛
电话:0574-5995676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周旭坤、梁慧强、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83、87425571传真:0574-87425373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磋商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