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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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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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公交骆驼中心站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3025

公布日期 : 2017-05-11

宁波市镇海公交骆驼中心站房屋出租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镇海公交骆驼中心站房屋出租已批准实施,目前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镇海骆驼中心站房屋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宁波市镇海公交骆驼中心站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路,交通较便捷,临路位置较好,附近有金邑水岸、金邑华庭、宁波市第七医院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一期附属用房(南二东路560号)房屋混凝结构,共3层,房产证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3022333号,1至3层整体出租,房屋租赁面积约1931㎡;二期附属用房(南二西路488号)房屋混凝结构,共3层,土地证号:甬国用(2015)第0616763号,房产证办理中,1至2层整体出租,房屋租赁面积约476㎡。

    本土地为交通用地。租赁房产具体用途不得经营餐饮及棋牌类项目,租赁房产在投入具体使用前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且必须符合规划、公安、卫生、城管、环保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并已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标段号

招标内容

租赁期限

项目概况

一期附属用房(南二东路560号)

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五年

整体出租,房屋租赁面积1931平方米

二期附属用房(南二西路488号)

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五年

整体出租,房屋租赁面积476平方米

    标段说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单独投标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或个体工商户时:

    a.如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截至2017年4月30日止,其开户银行余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开户银行余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截至2017年4月30日止,其开户银行余额或负责人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银行余额/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复印件)。

    b.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办公或居住场所(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3.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结果反馈)表结果为准)。[供应商应在2017年527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供应商组织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供应商名称在查询期限内若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如实提供原单位名称。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注:购买单位继续有效,但需重新下载新的招标文件,无需付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供应商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同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和延期,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供应商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标段一:人民币玖仟元整(RMB:9000.00)

              标段二: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00)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标段一:388371216664;标段二:390970737576。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5月26日16:00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 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网站、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网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电话:0574-86586692

    联系人:夏勇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军、史维祺、张亮、徐承、夏巍

    电话:0574-88090336、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