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1114G
公布日期 : 2017-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第一医院采购紫外线消毒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BNB-2017111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告期限:公开招标、自用、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
四、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参数及采购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采购预算 |
1 |
紫外线消毒设备 |
110台 |
壁挂式:循环风量:≥800m3/h,适用体积: ≥100m3;柜式:循环风量:≥1200m3/h,适用体积:≥150m3。 |
42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财务室,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海县世贸中心19楼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4-65120156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系人: 赵娜、单琛耘、徐梦蓉、李艳、王鸯鸯、邬力、杨未;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